小区游泳池也该配备救生设备和器材,否则不但将可能被停用,而且可被罚款万元。这是提交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中的新规定。
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主任盛斌介绍,传统的安全管理主要限于生产经营领域,但本次将公共场所和生态环境也纳入了该条例的调整范围。条例新增3项内容:举办单场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大型活动,经公安部门批准后方可举办;有关城市道路、桥梁损坏威胁行人安全的监管维修职责明确为设立危桥警告牌甚至采取封桥措施;鼓励大型活动的承办者为参与活动的公众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此外,规定人工游泳池也必须设立监视台、通讯联络广播设施以及告示牌,并配有相应的救生设备和器材。